案例一:
2022年6月,消費者曹女士投訴稱,其與某裝飾公司簽訂合同,并交付了前期款,準備裝修房屋,后裝飾公司以簽合同時少計算了房屋面積為由,要求曹女士加錢才能裝修。經淮南市消保委家裝專業委員會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交付的50000元。
案列二:
2022年7月,消費者劉女士投訴稱,其父親在潘集某飯店用餐,后出現嚴重腹瀉,認為該飯店食品存在問題。經潘集區消保委調查調解,經營者賠償消費者2000元。
案例三:
2022年7月,消費者張先生投訴稱,其在某公考培訓公司報名公務員考試培訓,報名時約定考試不過全額退款。后消費者按要求申請退款時,該公司卻無故拖延。經淮南市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29000元。
案例四:
2022年8月,消費者劉女士投訴稱,其母親之前在八公山某黃金飾品店購買了黃金手鐲,后發現購買“一口價”首飾,克數偏低,消費者與店家協商更換為按克計價黃金首飾,被經營者拒絕。經八公山區消保委調解,雙方達成和解,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2000余元。
案例五:
2022年9月,消費者劉先生投訴,稱其在裝修房屋期間,購買使用某品牌瓷磚,施工過程中,有污水滲在瓷磚上,劉先生發現瓷磚污漬竟無法清除,認為瓷磚存在質量問題,要求該品牌經銷商予以處理。經淮南市消保委家裝專業委員會調解,最終廠家賠償消費者損失7000元。
案例六:
2022年10月,消費者袁女士投訴稱,其準備購買壽縣某房產公司商品房,經營者介紹購房就可上某學校,后發現與實際不符。經壽縣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購房款20000元。
案例七:
2022年10月,消費者周女士投訴稱,其在淮南某健康咨詢公司報名參加瑜伽課,然而學習過程中,原瑜伽課老師離職,代課人員授課水平不高,消費者要求退款。經田家庵區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瑜伽課費用13000余元。
案例八:
2022年11月底,消費者高先生投訴稱,其于2022年6月向鳳臺縣某房產公司交付購房意向金,未簽訂購房合同,因其他原因,消費者不愿繼續購買,要求經營者退款無果。經鳳臺縣消保委調解,經營者退還消費者10000元。
案例九:
2022年12月,消費者高先生投訴稱,其愛人3月在鳳臺縣某理療店鋪花費數萬元購買了保健產品,消費者認為未起到應有的效果。經鳳臺縣消保委調解,經營者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10000元。
案例十:
公益訴訟是消保委一項重要職責,它替受到侵害的廣大不特定消費者向經營者追償。2022年,淮南市消保委在省消保委授權下,與檢察機關、法院對接,共收到7件公益訴訟線索,經協調,決定對其中6件提起公益訴訟。目前,已有1起開庭審理。
記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