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例勝過一沓文件”,維權案例是法治宣傳教育的“活教材”。為依法有效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淮南市首屆“依法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八大案例”正式發布,涉及權益保護中較為突出、廣受關注的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護、婚姻家庭關系、女職工勞動保護等重點熱點問題,對于解決同類案件和維權難點問題具有重要示范指導意義。
案件一: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2022年7月11日,淮南市婦聯接到謝家集區婦聯報告,稱謝家集13歲女童朱某某遭受父親家暴,離家出走后求助婦聯和團委。市婦聯要求謝家集區婦聯趕赴女童家中和所在社區及派出所了解情況,并安排工作人員帶受害女孩前往醫院進行傷情診斷。謝家集區政府隨后召開了婦聯,政法委、司法局、檢察院等多個部門參與的案件協調會。會后,謝家集區婦聯偕同團委、司法律師來到公安分局特巡大隊,約談受害人父親,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讓其明白對孩子實施暴力行為的嚴重后果。受害人父親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簽署了家庭暴力告誡書,保證以后不會再對孩子家暴。事后,市婦聯要求謝家集區婦聯將該女童列為重點人群,對其持續關注關愛,保障其健康成長。
案例二:反家暴婦女維權典型案例
王女士今年57歲,因常年遭受家庭暴力,于2019年4月到潘集區婦聯反映并請求幫助,區婦聯維權工作人員對王女士熱情接待、了解訴求,得知王女士常年遭受丈夫楊某某家暴,對丈夫已經忍無可忍,要求起訴離婚。該信訪案件接訪后,區婦聯維權工作者認真準備材料,協同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三次調解,最終讓施暴者學習并了解了家庭暴力也是違法行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楊某某表示以后會改變對妻子的態度,尊重對方,雙方以后如再有矛盾,堅決不再動手。王女士也愿意給丈夫一次改過的機會,選擇了撤訴。后區婦聯維權工作者對信訪人進行了回訪,發現楊某某確實改變了對王女士的態度。
案例三:婦女勞動維權典型案例
淮南市大通區某洗滌廠拖欠16名女職工勞務費用長達一年以上,淮南市婦聯在接到求助電話后,傾聽婦女訴求,并實地了解實際情況,在調查清楚原委后迅速委派法律援助律師為其提起訴訟,幫助16名女職工挽回經濟損失103317元,有效維護了女職工的權益,對于維護淮南社會穩定具有積極意義。
案例四:婚姻家庭糾紛典型案例
2019年8月,壽縣某鎮萬某某懷孕4個月時,因與老公劉某發生爭吵撕打后回到娘家,其老公不聞不問,萬某某向縣婦聯求助并要求離婚,考慮到其情況特殊,縣婦聯積極與鎮婦聯聯系,按照家庭矛盾不出戶的原則,村婦聯及包保該村民組的執委人員數次入戶進行調解,工作人員從家庭、孩子、親情等各方面入手進行勸導,雙方最終和解,劉某將萬某某接回了家,現萬某某已生下女兒,夫妻和好如初。
案例五:婦女權益維護典型案例
淮南市潘集區劉女士來婦聯咨詢,她和前夫于2019年8月離婚,是經過了一審、二審,中院判離婚,同時判劉女士返還彩禮5萬元給前夫,但是劉女士的陪嫁物品還在前夫房子里,前夫不予返還。劉女士稱陪嫁物是其父母出錢買的,應該歸本人所有,想要回陪嫁物品。多次上門討要,前夫不予進門,也不返還物品。經淮南市婦聯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幫助其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其前夫歸還劉女士陪嫁物品。
案例六:撫養糾紛典型案例
淮南市田家庵區王女士來婦聯咨詢,她和前夫于2014年協議離婚,兩個孩子歸王女士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同時也對財產進行了分割。后前夫于2015年出售了住房,將房款全部給了王女士,說是作為撫養費,就一直沒履行離婚協議書上的給付撫養費的義務,F在大女兒上大學,小女兒上中學,王女士負擔太重。王女士認為其前夫給付房款是雙方財產的分割,與孩子撫養費是兩回事,于是到淮南市婦聯咨詢相關法律問題,并申請了法律援助服務。后經中院主持雙方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前夫一次性支付小女兒齊某某撫養費47000元,前夫于2019年1月1號起每月支付小女兒齊某某生活費1000元直至其18周歲。
案例七:贍養糾紛典型案例
淮南市鳳臺縣葛老太來婦聯咨詢,2014年鳳臺縣城關鎮進行老城區改造,她和老伴獲得了240平方米房屋的安置補償。她于2014年3月與所有子女簽訂贍養贈與協議一份,約定她和老伴由女兒葛某承擔全部贍養義務,其他兒女不再承擔贍養義務,她和老伴將房屋中的80平方米交給葛某。2016年老伴去世后,她和葛某發生矛盾,稱葛某經常打罵她,因此不愿與葛某共同生活。想能不能把先前贈與葛某的房屋要回來,也就是能不能改變之前簽訂的協議。經淮南市聯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幫助其起訴到法院,法院查明事實,對葛老太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八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判決協議無效。
案例八: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淮南市田家庵區蔣某某在2021年國慶期間遭受丈夫家暴,頭部被丈夫用鐵錘擊打,生命垂危。市婦聯值班工作人員在接到電話后第一時間為其提供援助,包括積極募捐錢款,提供法律援助,并在其出院后安排心理咨詢師為其做心理輔導,現在求助人身體已無大礙,出院后的心理問題也已得到舒緩。
記者 孫鴻